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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免修申请管理规定
2022-02-21 13:30 张海鹏  体育教学部 审核人:李国宏


一、体育课免修申请规定

         1、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体育课相关项目考试的按如下规定进行体育课免修申请:

        (1)相关学生需在期初前三周内近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盖有医院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任课教师、学生所在学院签字并盖章的免修申请表到文体馆A124体育教学部办公室办理体育课免修。因突发情况不能进行体育课相关项目考试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及时按上述规定办理体育课免修。

        (2)体育课属于基础必修课程,不能进行体育课程整体免修,只能免修部分项目

        (3)免修申请表分别由任课教师、学生所在院部、体育教学部盖章签字后方为有效。免修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学生所在系和体育教学部各留存一份。免修申请表可在山东交通学院体育教学部官网进行下载(教育教学—常用下载)。
        (4)免修申请表审核通过后,教师计算成绩时,按照学生能够参加的考试项目进行评分,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录入是均计60分;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成绩录入时均计0分,教师在提交成绩时予以标注。免修申请没有审核通过或没有参加考试的,教师计算成绩时计0分。

        2、服兵役退伍学生按如下规定进行体育课免修申请:

        (1)服兵役退伍学生应在本学期初前三周内与任课教师确认上课形式(跟班上课/不跟班上课)。

        (2)跟班上课按实际考试情况计算成绩。不跟班上课的学生应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文体馆A124体育教学部办公室进行体育课免修审核,审核通过后登记办理免修,成绩计70分此类学生应在学期末主动联系任课教师以免耽误最后的成绩录入。

二、说明
1、本规定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体育教学部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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