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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2014-03-31 00:00   审核人:

体育课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体育教学课是体育部的中心工作,是对体育课教学质量的全面监控,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根本保证。为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对体育课各教学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调控和管理,进一步落实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有关措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成
体育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由体育部领导干部、教研室主任听课活动、教师教学观摩课评比、教案检查、集体备课、学生评教、学生评教座谈会。
二、教学质量监控的实施
体育部教学质量监控由体育部主任直接领导,由分管教学工作主任主持日常工作。通过体育部党政领导干部查课、听课。教学观摩课评比领导小组评价教学观摩课、教案检查评比。教研室主任听课、查课、组织集体备课、组织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实现对体育部全部教学质量监控。
(一)领导干部学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
期初:由教学主任进行全面布置和安排课程计划,检查教师任课安排;教师教案;教学日历(教案要求准备前八周),场地器械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期中:检查课堂教学整体情况,教师教学规范,学生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教学日历完成情况、教学质量与效果。
期末:检查体育课的考核、评分、登录及完成情况。
领导干部听课:体育部党政领导干部随机听课,每学期不少于6次,并填写领导干部听课专用表,并对听课时发现教学中的问题及时解决。
教研室主任听课:教研室主任随机听课,每学期不少于6次,并填写领导干部听课专用表。
教研室工作、组织、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教研室工作应制定每学期教研活动计划 ,教研活动内容应包括教学内容的学习、业务提高和集体备课。集体备课中解决教法、组织教学重点、难点等问题,使教学更规范。
教研室主任组织学生座谈会。
(二)教学观摩评比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和评比教学观摩课。教学观摩评比领导小组成员由体育部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每学年举行一次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和教师教学观摩课评比交替进行。设立评比奖项,并进行总结工作。
体育部教学主任、教研室组织教案评比工作。教案评比工作每学期第十周进行,检查的教案应写到十六周为完整教案,评比工作结束应有总结。
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相关规定
(一)凡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在一个学期内出现两次以上严重教学事故,或三次一般教学事故者;除按《山东交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
(二)在学生评教、同行教学评价和体育部领导干部教学评价等综合教学评价不合格的教师,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对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差的返聘、延聘和外聘教师取消其授课资格。
(四)对于严重不负责任、授课效果极差、学生反映强烈或连续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取消其授课资格。
(五)评优、评选工作中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由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织保障。建立体育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织保障,体育部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不断监督和强化教学质量,要把教学质量责任制落实到教研室、各职能部门,落实到每节课,每个教师,突出配合校各级教学质量监控指挥机构的工作。严格统一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不断提高体育课的教学质量。
体育教学部
201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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