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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场管理规定
2019-11-01 00:00   审核人:


网球场地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网球场管理,保证学校网球运动持续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一、上课时间非教学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课余时间对外开放实行有偿服务。
  二、入场人员必须着运动鞋和运动服,穿皮鞋、赤膊者禁止入场。
  三、场内的运动员休息凳、网球柱等体育器材设备,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四、破坏、损毁器材设施者,照价赔偿;违反场地规定或故意捣乱者,交由保卫处和公安机关处理。
  五、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进入网球场。儿童不得进场玩耍,不得携带宠物入场。
  六、维护场内卫生,严禁在场内吸烟、吐痰、吃口香糖及零食。
  七、严禁在网球场进行与网球运动不相关的活动。
  八、凡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者,视情况按我院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或处罚。


 体育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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